各学院(含临床学院)、科研机构及挂靠医院: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开展2022-2023学年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请各单位参照相关奖助学金评定条例进行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定范围
(1)参评对象:全日制在校在读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
(2)同一学年各捐赠类奖助学金不能兼报;
(3)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者、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4)《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苏大研〔2018〕29号)中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评定的情况。
二、名额分配
详见《2022-2023学年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奖助学金名称和评定范围
1.朱敬文奖学金:苏州医学院名额共30人,2000元/人;参评对象为2020级、2021级研究生;
2.朱敬文助学金:苏州医学院名额共20人,2000元/人;参评对象为家庭困难的2021级、2022级研究生;
3.杜子威医学奖学金:苏州医学院名额共4人,均为博士,5000元/人;外科学(神经外科学)1人,神经病学1人,神经科学研究所基础医学2人,同等条件下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4.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苏州医学院名额共40人(博士15人、硕士25人),3500元/人;参评对象为生物医药类的2020级、2021级研究生;
5.朱敬文特别奖学金:苏州医学院可推荐0-4名研究生,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5000元/人,参评对象为获得过2022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
四、支撑材料要求
1.申请者支撑材料认定时间为2022年4月28-2023年4月28日;
2.支撑材料的分区以中科院分区升级版为准。
五、评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并由学业导师和德政导师推荐,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递交《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2022-2023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和相关纸质支撑材料;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五家学院、唐院、IBMS、神经所及各附属医院)成立评定小组,按照分配的名额,结合本单位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进行评定;科研机构和挂靠医院按要求推荐并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2022-2023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苏州医学院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5)及相关纸质支撑材料,由苏州医学院统筹选出最终推荐名额,统筹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3.申报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的学生按要求提交《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2022-2023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苏州医学院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5)和相关证明材料,由苏州医学院统筹选出最终推荐名额,统筹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4.自评名单经各单位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无异议后报送苏州医学院,由苏州医学院统一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六、评定办法
见苏大医[2021]26号文《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
七、报送材料
1.各自评研究生培养单位5月19日前将《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2022-2023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材料(其中附件2一式两份;附件3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交至炳麟图书馆826,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相关支撑材料本单位留存,以备检查;
2.参加统筹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于5月15日前将《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2022-2023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和《苏州医学院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支撑材料交至炳麟图书馆826,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
3.朱敬文特别奖学金需提供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2022-2023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所有材料加盖学院(部)公章,一式一份;
4.参加统筹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提交1名专家评审作为评审委员会委员,参加统筹评审会,请于5月15日前一并上报名单。
联系人:霍老师,
联系方式:0512-65880113,
电子邮箱:jlhuo@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2-2023学年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2022-2023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2022-2023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苏州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