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医学部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医学部前期各学院、科研机构:
为培养高质量的博士研究生,吸引优质生源,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大研[2010]40号)和《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的通知》(苏大研[2012]36号)文件精神,现将医学部2016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导师及报名对象
(一)硕博连读生
1、招生导师:纳入2016年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里的导师。指导导师要求:学术水平较高,科研经费充足(有在研国家级项目)。
2、考生申请条件: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对象为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优良(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原则上85分以上),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质和创新能力。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对象为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优良(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原则上85分以上);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质和创新能力,需有一定科研成果,发表过论文或有阶段性科研报告。
注:已确定以导师组招生的导师不得接收硕博连读生或推免直博生
(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招生导师:两院院士、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中组部千人计划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的导师或提名奖导师、在研的国家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
2、考生申请条件:符合《苏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纪处分的记录;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且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按《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二、 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导师推荐。
2.硕博连读生或申请考核制录取学生毕业时须发表SCI论文Ⅱ区或IF≧5分一篇或SCI论文2篇(单篇≧2分);推免直博生须发表SCI论文Ⅲ区或IF≧3分一篇;
3.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占当年度导师的招生指标。如申请人数超过学校的下达的硕博连读指标由医学部学位分委员会审议确定推荐名单。
其余要求及条件遵照苏大研[2010]40号文件“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和苏大研[2012]36号”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执行。
二、时间安排
1、11月2日-6日前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表,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生秘书完成成绩审核并签字确认,汇总后于11月6日下班前提交材料到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
2、11月9日——11月10日学部统一安排面试考核以及分学位委员会审定工作。
3、11月17日前医学部将审定后申请表和汇总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部复审。
4、11月25左右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完成审批工作,并公示2016年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学生拟录取名单。
5、12月1日—12月7日拟录取的学生登录江苏省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报名。
申请考核制申请表
医学部研究生办
2015-11-2